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①建设单位拟在地块施工出入口旁修建车辆冲洗平台与临时沉淀池连通、配套使用,并在所有出入口的门口设置阻水槽,将施工废水通过沟渠、管道引至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
②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工地内必须配备专业保洁人员,保洁人员须按1人/5000平方米进行配备,施工现场在非降雨期间应进行定时洒水作业,洒水次数每日不得少于3次;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的连续、封闭的围挡,其高度高于城市主干道两侧不低于2.5米,城市次干道两侧不低于2.0米,其他位置不低于1.8米;拆除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拆除施工,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简易绿化等措施;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r;建设单位拟在地块施工出入口旁修建车辆冲洗平台与临时沉淀池连通、配套使用,并在所有出入口的门口设置阻水槽,设专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③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上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最佳降噪效果;建设方还应加强设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出入施工场地车辆限速等。在施工期结束后,这部分不利影响消失。
④本项目建设期间对于建筑垃圾及时处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回填。生活垃圾通过定点分类收集、贮存,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填埋处置,对外界环境无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①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修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沅水,对沅水水质影响较小。
②居民厨房油烟经过统一修建的烟道井抽排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上停车坪汽车尾气在经过扩散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地下车库设有通风井,产生的废气经由通风井向绿化带排放,排气筒布置在地面绿化区内,高度为2.5m,高于人的呼吸带,树木对尾气有很好的净化作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由烟管引至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组使用的几率很小,因此排放的废气对建设项目区域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③选用低噪的先进设备;对设备安装地面设减振沟;柴油发电机的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和消声通道;将柴油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高噪设备置于地下室的专门设备用房内,并安装隔声门;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如此可最大限度降低本项目内及周围道路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
④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拟设10个垃圾收集桶1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附近城市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处置。
三、环评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常德市城区总体规划(2009-2030),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建设方采取的各项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选址合理、项目可行。